| 群众来信须知 |
受理范围 |
|
本栏目接收群众的咨询、建议、投诉和表扬。但反映以下内容的信件不在受理范围内: 1.反映非梅江区管辖范围内问题的信件; 2.反映进入司法判决、诉讼程序的信件; 3.所反映问题的处理部门尚未列入此系统的信件; |
注意事项 |
|
1.请认真填写来信人姓名,用真实姓名或者相对严肃的名称; 2.请认真填写联系方式,以方便我们联系您,我们不公开您的联系地址、电话和E-mail; 3.您的来信在我们答复之前不会在网站上公布,请耐心等待,避免一信多投; |